近日,财政部官网发布《财政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下达2024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补助资金(第三批)预算的通知》。此次补助资金共4亿元,分配给河北、山西、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海南10省合计200家乡镇卫生院。
该项资金主要用于支持中部地区距离县城较远、服务人口较多、诊疗条件有待提升的乡镇卫生院配置升级医疗设备,重点用于提升基本诊疗能力、急诊急救能力以及远程医疗能力。
具体包括支持乡镇卫生院配置和升级医疗设备,包括CT(电子计算机断层扫描)、DR(直接数字化X射线摄影)、彩超、全自动生化分析仪等医疗设备;配备院前及院内急救设备,包括除颤仪、心电监护仪、心肺复苏仪等;配置远程医疗服务相关设备,推动与上级医院开展远程会诊、远程检查、互联网复诊等服务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