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16日,欧盟委员会发布《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CBAM)默认值实施法规》,为CBAM机制中核心的默认值设定与应用规则提供了法定依据。该法规旨在落实2023年5月生效的(EU) 2023/956《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法规》,通过科学界定嵌入排放默认值,防范碳泄漏风险,同时保障环境完整性与经济适应性的平衡,将于2026年1月1日正式生效,并最迟于2027年完成首次修订。
作为CBAM机制的关键配套文件,该法规明确了默认值的核心设定逻辑与技术标准。根据法规条款,默认值适用于电力以外进口商品的嵌入排放核算、进口电力排放计量及间接嵌入排放评估三大场景,其确定需基于最新可靠数据,遵循《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法规》附件四规定的方法论。在缺乏认证数据或过渡期有效数据的情况下,默认值将以该类商品排放强度最高的十个出口国平均水平为基准,确保核算结果的保守性与公允性。
为强化环境完整性,法规引入梯度上浮机制。针对非电力商品的嵌入排放默认值,将根据欧盟内部设施与平均排放强度的偏差设定上浮系数,以覆盖第三国单个设施的排放波动风险。考虑到市场适应周期与核查能力建设进度,上浮将分阶段实施,2026年至2028年分别适用10%、20% 和 30% 的梯度比例,化肥行业则适用特殊低上浮标准,避免对市场价格造成过度冲击。
在间接嵌入排放与进口电力排放核算方面,法规确立了五年均值核算原则。间接嵌入排放默认值基于原产国电网排放因子的五年简单平均值计算,既充分反映第三国脱碳政策成效与气候条件影响,又通过时间维度的平滑处理规避异常年份导致的排放因子波动。进口电力的二氧化碳排放因子采用相同核算周期,确保不同能源类型排放计量的一致性。
针对生产国不明的前体物质,法规建立了严格的默认值实施规则。若前体物质生产国无法确认,将直接适用该类物质排放强度最高的第三国默认值,防范企业通过隐瞒生产国信息规避高排放核算责任。这一规定为全球供应链的排放追溯提供了明确约束。
法规附件详细列明了阿尔巴尼亚、阿尔及利亚、阿根廷等100个国家在水泥、化肥、铝、钢铁、氢气等重点行业的默认值数据,涵盖直接排放、间接排放、总排放及各年度上浮后排放值等核心指标,并明确了不同商品的 CBAM 基准生产路线。这些量化标准为进出口企业提供了清晰的合规指引,降低了贸易中的碳核算不确定性。
欧盟委员会计划于2026年启动系统性审查,确保默认值与全球脱碳进程、技术进步及数据质量提升保持同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