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于2017年3月29日提交了根据《欧洲联盟条约》第50条退出欧盟的通告。这意味着,自2019年3月30日0点起,欧盟的主要和次要的法律法规将不再适用于英国。英国将成为欧盟的“第三方国家”。
1.对经济运营商身份的影响
经济运营商包括制造商,进口商,分销商和授权代表。根据欧盟产品立法,进口商是在欧盟成立的经济运营商,他们将产品从第三方国家投放在欧盟市场上。自退出之日起,在英国设立的制造商或进口商将不再被视为欧盟设立的经济经营者。因此,一个在欧盟27国的经济经营者,在英国退出之前是作为分销商,但是在英国退出之后,将变为欧盟的进口商。该经营者必须遵守与进口商有关的具体义务,这与分销商不同。
在英国设立的授权代表或负责人,自退出之日起,将不适用欧盟的立法,因此,制造商应采取必要的措施确保从英国退出之日起,重新指定授权代表和负责人。
2.对合格评定程序和通告机构的影响
在某些产品领域,欧盟立法要求合格评定程序必须由合格的第三方通告机构(Notified Body)进行。
欧盟产品立法要求在一个成员国设立通告机构,并由成员国指定,负责执行欧盟产品立法规定的合格评定任务。因此,从英国退出欧盟之日起,英国的通告机构将失去欧盟通告机构的资格,并从欧盟委员会的NANDO数据库移除,不能再执行产品合格评定的任务。
如果经济运营商持有的是英国退出欧盟之前由英国通告机构签发的证书, 建议他们考虑重新申请由欧盟通告机构签发的新证书或安排转移——基于制造商,英国原通告机构和欧盟的通告机构之间签订协议——文件和相应的证书由英国原通告机构转移给欧盟通告机构,然后接管该证书的责任。
3.受到影响的欧盟产品相关认证指令
• 通用产品安全GPSD指令2001/95/EC;
• 危害物质限用ROHS指令2011/65/EU;
• 电池及电池废弃指令2006/66/EC;
• 燃气器具GAD指令2009/142/EC;
• 能源相关产品ERP指令2009/125/EC;
• 简单压力容器SPVD指令2014/29/EU;
• 玩具TOYS指令2009/48/EC;
• 低电压LVD指令2014/35/EU;
• 机械MD指令2006/42/EC;
• 电磁兼容EMC指令2014/30/EU;
• 测量器具MID指令2014/32/EU;
• 非自动衡器NAWI指令2014/31/EU;
• 载人缆车设备指令2000/9/EC;
• 无线产品RED指令2014/53/EU;
• 医疗设备MDD指令93/42/EEC和主动植入式医疗器械指令90/385/EEC;
• 体外诊断医疗器械IVDD指令98/79/EC;
• 化妆品法规Regulation (EC) 1223/2009;
• 压力设备PED指令2014/68/EU;
• 移动式压力设备TPED指令2010/35/EU;
• 气雾剂指令75/324/EEC;
• 电梯Lift指令2014/33/EU;
• 游艇RCD指令2013/53/EU;
• 防爆ATEX指令2014/34/EU;
• 民用爆炸物指令2014/28/EU;
• 建筑产品法规Regulation (EU) No 305/2011;
• 烟花指令2013/29/EU;
• 轮胎标签法规Regulation (EC) No 1222/2009;
• 个人防护设备PPE指令89/686/EEC;
• 船用设备MED指令2014/90/EU;
• 环境噪音指令2000/14/EC;
• 能效标签法规Regulation (EU) No 2017/1369;
• 纺织服装法规Regulation (EU) No 1007/2011;
• 鞋类主要部件材料成分的标签指令94/11/EC;
• 计量指令2011/17/EU;
• 用作测量容器的瓶体指令75/107/EEC;
• 预包装产品包装指令76/211/EEC;
• 热水锅炉指令92/42/EEC;
• 铁路系统指令2008/57/EC;
• 电子道路收费系统指令2009/750/EC;
• 道路运输仪表法规Regulation (EU) No 165/2014;
• 空中交通管理法规Regulation (EC) No 552/2004。
建议:对于在英国认证机构获得认证的中国企业,建议要求英国认证机构必须提供“硬脱欧”证书转换预案,并给出清晰的操作路线图、时间及费用。如果在2018年6月前还未能提供可行预案而且英国脱欧协定仍未达成,企业需考虑在欧盟其它公告机构重新申请认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