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第150号 )
为做好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其他严重威胁公众健康的紧急事件应急处置,指导规范医疗器械紧急使用,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9号),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会同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疾控局组织制定了《医疗器械紧急使用管理规定(试行)》,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国家药监局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疾控局
2023年11月23日
附件:医疗器械紧急使用管理规定(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