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6月7日,韩国食品药品安全部修订医疗设备法案实施细则。修订的内容如下: 1.澄清了应向食品药品安全部部长报告的不良事件范围; 2.设置了当制造商或进口商向医疗机构分销医疗器械时,应向食品药品安全部部长报告的具体规定。 通报评议截止日期为通报发布之后60天。